网格->文字标注
网格->文字标注
使用网格数据属性在渲染窗口进行标注,标注的位置由网格中心坐标确定。
标注数列:请指定想要使用的数列名称。
格式控制:系统支持字符、浮点数和科学计数。若选择字符,系统将首先将用户所指定位置的数据转换为字符类型并加以显示;若选择浮点数或科学计数,系统将首先判断指定位置的数据是否能成功转换为数字类型,随后按照用户指定的格式进行显示。
整数位:请为浮点数和科学计数指定整数位数,若用户选择为字符类型,将忽略此输入。
小数位:请为浮点数和科学计数指定小数位数,若用户选择为字符类型,将忽略此输入。
前缀:请用户指定在数据前增加的字符,如“时间:”。
后缀:请用户指定在数据后添加的字符,如“米”。
颜色:请指定标注的RGB颜色值,如红色为(1,0,0),黄色为(1,1,0)。
透明度:请指定标注文本的透明度,取值在(0,1)之间。
字体:系统支持三种西文字体和四种中文字体。注意粗体、斜体、阴影功能对中文字体无效。
最大标签数:为防止渲染窗口内标注过多,此处可以设置最大标签数量,默认为200。
字号:请输入标注文本字号。
对齐:请指定标注与其基准网格中心点的对齐关系,默认为网格中心点在标注的左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