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何衡量污染的危害是环境领域的经典问题。对污染不加监管就说明社会机制认为其没有危害,这是20世纪70年代之前的状态,之后发达工业国家政府才纷纷建立了环境管理机构。80年代对西方来说是群众性广泛的绿色抗议运动阶段,这一潮流的本质是反冷战、反体制、反主流的社会运动,矛头直指工业社会的即成秩序和资本主义官僚体制。这一时期环境运动的主导思想是“深绿”色的,批判资本主义工业化对自然界的掠夺,进而反对人类中心主义,其极端的形式即主张所谓“动物权利”、“生物权利”。在这些理论框架下,污染的危害就被定义得很宽泛:除人之外,其它生物甚至非生物的 “福利”受到的损害,也都把账统统算在污染上面。经过上述“矫枉过正”的阶段之后,到了90年代,各大政治团体的“绿化”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,同时较为极端的“深绿”思潮,也在以人为本的口号下重返人类中心主义。既拒绝狂妄的、以技术中心主义为特征的早期粗糙的人类中心主义,也远离极端的生物中心主义、生态中心主义,标志着环境意识形态的“浅绿化”。与之对应的是,人们对污染危害的认识范畴也逐渐缩小;对于已然受到污染的环境要素,为其设置的修复标准也更加灵活。当前的中国似乎正在经历姗姗来迟的绿色思潮,但具体路径是重复发达国家的矫枉过正,还是一步跨入浅绿,我们拭目以待。
煤层气开发是近一二十年在国际上崛起的替代能源开采方案,甚至有人认为煤层气的开发可以改变世界能源产业的格局。但煤层气开发过程中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使人们产生众多顾虑。2012年9月,澳大利亚某东部城市的抗议活动,某煤层气公司隐瞒了煤层气开采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(图片来源:www.couriermail.com.au)
泉水和井水自古以来就是人们的重要水源,地下水污染最直接的危害也自然是对人类健康造成的危害。人体的一切生理活动,如营养输送、温度调节、废物排泄等都要靠水来完成,如果饮用被污染的地下水或吃了污水污染的食物,就会危害健康。
地下水的污染进程较慢,其中的污染很少能达到引起急性中毒症状的程度,更何况人体感官通常也足以分辨受过严重污染的饮用水。地下水污染物含量通常较低,普通群众无法鉴别。而长期饮用这类地下水会对肌体产生小剂量、高频次的重复刺激,从而诱发慢性疾病,危害人体健康。常见的这类疾病有:细胞增殖机制失常(癌症),解毒器官(肝、肾等)的慢性损伤,神经系统紊乱,免疫功能失常,胎儿畸形等。这类慢性病潜伏期长,病程复杂,取证困难,常常为污染责任的判定造成障碍。以美国著名的“拉夫渠”事件为例,在此渠的废物倾倒从1930年代开始一直延续到1953年,随后此地被填平开发为住宅区,直到1976年美国环保局对地下水样进行监测后才东窗事发,1995年法律诉讼方尘埃落定,整个历程长达六十余年,复杂性可见一斑。
地下水污染还有可能造成环境生态破坏,例如当受污染的地下水最终排入河流时,可能会造成鱼类死亡、生态退化、和动物绝迹。
长期摄入含砷的地下水会使人们皮肤发生癌变。在印度西孟加拉邦,地下水中砷污染严重,对当地居民的健康、生产生活有巨大的危害,当地政府在井口采用简易的除砷装置来保护人民生命安全,图中绿色过滤柱即为含铁的处理设施(图片来源:www.downtoearth.org.in)
地下水资源一旦受到污染,就会丧失其水源属性,从而造成经济损失。然而,由于多数政府都会对水价实行补贴,水资源的市场价格往往低于其真实价值;另一方面,经验表明“修复”地下水污染的费用又是出奇的高,费时也出奇的长,因此单算经济账时往往很难论证地下水修复工作的必要性,这也是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面临的深层次矛盾之一。